从今年起,一些大重病患者常用高价特殊药品将纳入医保报销。记者昨获悉,江苏省人社部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待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享受上述药品的医保报销。
“通知”指出,参保患者要使用特殊药品,需持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发给省《医疗保险特药待遇证》,可享受一个医疗年度的
特药医保待遇。参保患者应在指定医院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使用特药的定点医院,指定医院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可变更。 其中特药医保结算价由省人社厅通过谈判确定,统一调整,全省统一执行。在医保支付期内,参保患者在特定药店购买特药,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特定药店按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