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21日讯,去年7月,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近日,记者获悉,国内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将正式落地南京。
产品:房产抵押后可“居家养老”
所谓保险版“以房养老”是指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南京此次落地的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为幸福人寿发行的一款保险产品,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这款产品具有以下几大特点:首先,该产品房产所有权归属老年人,老年人只签订抵押登记合同,且必须指定继承人并进行公证。老人百年之后,其继承人享有优先赎回权,可以选择偿还保险公司相关费用赎回房屋;如继承人不选择赎回,则保险公司对房产再进行处置。其次,房屋预期增值收益归老人,保险公司并不参与未来房价上涨部分。另外,如若房价下跌,则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这意味着,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住在原有房屋中选择“居家养老”。
老人:抵押房产,担心能否兑现
早在去年【青岛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南京就曾传出年底将试行保险版“以房养老”的风声,在本地论坛上也引起了不小的热议,有网友表示,“南京的房价高,这对于实行‘以房养老’还是比较有利的,因为老人因此领到的养老金会相对高一些。”但同时,也有网友担忧,“以房养老”的社会认可度不高。
林先生今年65岁,和老伴家住鼓楼,他告诉记者,由于子女不在身边,夫妻俩平时独居南京,虽然两人名下有一套房,但退休工资不高,手中的现金也不多。林先生说,夫妻俩一直想改善生活质量。如果选择“以房养老”,既能按月领钱还能继续在自家住着,这种形式挺好。“但我们还是有顾虑,就怕这房子抵押出去了,国内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将正式落地南京,养老金领着领着又没了,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专家:小众产品,推广有难度
南京市老龄协会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十几年前就曾在江宁汤山做过“以房养老”试点,但由于牵涉到多部门合作,当时并未推行下去,近些年来也并没有实质推广。
“但在老人群体中,依然有一定的市场。”上述负责人表示,以房养老满足了一部分经济匮乏老人的养老需求,而从此前其他试点城市的实行情况看来,选择以房养老的人群多是鳏寡孤独老人、失独老人以及拥有两套以上房产的老人。
“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而实质上它是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东南大学教授曹乾告诉记者,从目前保险公司推出该产品的试点城市来看,选择的都是一线城市或中大型城市,房屋交易市场活跃,且长期来看仍有升值空间。而为何目前试水的保险公司并不多,其分析,从该险种看,保险公司承担了较高风险。“法律风险主要来自房屋的继承人,若继承人自己无住房,这种合同就容易出现纠纷,法律优先保障继承人最低住房要求。”这也意味着保险公司找到有效客户的代价很高,在本质上以房养老就是小众产品,“在小众中再寻找有效客户,困难大,成本高,客户对房屋交易风险的担心,继承人对该产品的可能抵触心理,都不利于此类产品推广。”
关注手机新一站保险,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