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场所:市本级:廊坊市广阳区天利得益商务中心1108室、1119室。
文安管理部:县城北马路东侧249号电视台对过。
香河管理部:府前街17号。
大厂管理部:城关西大街6号。
大城管理部:新华东街90号。
霸州管理部:金康道63号。
永清管理部:益昌路63号。
固安管理部:新中街96号。
三河管理部:世纪广场对面;燕郊镇学院东大街。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5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