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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突出的问题 所谓的异地就医

2015-03-24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医保的问题,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 答:由医院开转院证明,然后再去市医保中心申请备案,完成这个手续以后,可以去指定转院医院就医,费用先自付,然后拿着入出院证明、病历、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回来报销 先向参保低医保申请,同意了,那么就可以去了,费用先自付,再回来申请报销<br />问:本地与医异地看病对医保报销有什么区别 答:异地看病报销比例一般比本地看病报销比例低10%。<br />

随着人流量的增多,异地就医已经成为当前,非常突出的问题。所谓的异地就医,主要就是指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以外进行就医。通常情况下,异地就医主要分为多种情况。一种是一次性的异地就医,包括去外地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疾病等等。而在这个过程当中,所产生的费用,就不能及时进行结算。而另外一种,就是中短期流动,主要就是在工作岗位不再参保的人员。而这种情况,主要是单位外派人员,派驻机构等相关单位人士。不过很多人士,就会咨询到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如何进行办理,具体核对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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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在进行了解的时候,就应该要对异地就医具体形成原因,以及相应的背景有所了解。其实异地就医问题存在很长一段时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距离拉近。很多人都会出去旅游,或者去异地出差,而在这个过程当中,难免不会出现疾病。一旦出现疾病,就需要异地就医。不过在对异地就医医保报销进行了解的时候,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就应该要对具体核对方式有所掌握。

第一、直接核查,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稽核的方式有事前稽核、事中稽核和事后稽核三种情况。医保经办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采用或组合采用。医保经办机构在办理转外就医批准手续时,对部分参保人员的病兆可以事前察看到的,在办理批准手续时先行要求参保人员本人到经办机构查看病情,进行事前稽核,出院后再与出院记录、出院证、费用清单进行对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本人再次到医保经办机构察看治疗效果。经批准的转外就医人员或异地居住人员在异地入院,医保经办机构接到申报后,如病史情况不清,对当前病情有疑问而出院后又难以核实的,为防止冒名住院、挂名住院直接派工作人员到所住医院进行现场稽核,必要时可摄取数码照片存入医保计算机管理系统备查。

第二、机构核查,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协作机制,相互对居住在本地的异地参保人员就医进行管理,待遇的审核支付仍由参保的经办机构办理。对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实行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稽核制度,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可先行由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相互协商,并逐步走向统一,适时出台全国性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使委托管理成为医保经办机构的正常职责。建议国家劳动保障部统一为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设立全国性的识别代码,按代码设置电子信箱,编写通讯录,并逐步建立起全国性的医疗保险内部网,便于各地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与此同时,在对异地就医医保报销了解的时候,还应该要对具体的管理措施有所掌握。通常情况下,在进行管理的时候,都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当然不同的地区,有着自身的特殊情况,也是可以进行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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