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讯:目前异地直报运行情况。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已在呼市地区开展。我市已与呼市地区的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中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呼市第一医院、朝聚眼科医院等六家医院,以及内蒙古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内蒙古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门店、内蒙古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五门店、京远大药房、内蒙古蓝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一门店、回民区鹊仙堂大药房、呼和浩特市新新药店等七家药店签订了合作协议。以上七家药店已可正常刷卡,六家医院可正常刷卡实行直报。截至4月底,在呼市异地结算定点药店购药7393人次,产生费用127.59万元。门诊购药2233人次,产生费用55.21万元,住院46人次,产生费用34.68万元。共计9672人次,产生费用217.48万元。在包头地区已签订合作协议的药店15家,目前网络调试已完成,近期可开通直报。
异地就医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关于上解异地就医结算资金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我市于4月份正式开通市级异地就医平台账号,已经确定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联络员,并将相关文件下发到各旗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目前有四个旗县按职工医疗10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100万元的标准进行了上解,正在加紧督促其余旗县按要求上解资金。
采取措施。一是积极部署、多方协调。按照要求,市医保局及时与呼市、包头等地有合作意向的医院、当地定点药店进行联系,签订合作协议,列入“两定”机构统一管理。二是开设异地就医账户平台,实现对上解资金的专户管理,按要求执行自治区平台的对账制度。做到上传数据准确,审核结算快捷,年终清算及时。三是实行异地就医备案制度。异地住院就医人员需办理备案手续,如遇突发疾病可电话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住院后3日内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手续作为与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对账的重要依据。四是市医保局专设异地就医结算科室。从财务室、办公室筹组人员,配备软、硬件设施,安排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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