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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市民异地就医有新政 出游之前需记得

2015-10-16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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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站保险网为您介绍: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暑期来临,而假期出游引发异地就医多发。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本市参保人员异地急诊就医,可回京手工报销,但所提供的就医票据、明细须完整。而异地就医回京报销的比例与在本市就医并无不同。
进入暑期,出游人数渐多,异地就医开始多发。西城区医保中心副主任唐静指出,每年寒暑假后都会迎来一个办理异地医疗费报销的高峰期。这是否意味着本市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都可回京进行报销呢?唐静表示,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市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也就是说,异地就医可以报销,但只有发生急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普通门诊则无法报销。

据了解,与本市持卡就医不同,在异地就医需要由参保人先垫付医疗费,保存好就医时的相关票据明细,回京后再进行手工报销。而相关票据明细,则成为能否报销成功的关键,“在办理这些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时,就会产生不少退单,其中40%是因为就医票据、明细不完整。”唐静说。

据悉,需保存的材料清单包括:本人社保卡、急诊诊断证明、急诊处方底方、收费票据,以及检查、治疗、化验费用的明细。如果在异地发生急诊需要留院观察,除上述材料外,参保人还需准备外埠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以及本次住院的全部病例复印件。

唐静提醒,一旦发生异地就医,清单里的材料一定要在出院前向当地医疗机构索要,避免回京后因为材料不全而二次跑腿。
关于异地就医问题:
异地就医问题的存在由来已久,其原因是医疗服务的享受者和费用支付者不是同一主体,人员参保地和医疗费用发生地不是同一地区。当前“异地就医”之所以成为了一个群众反映较多的社会问题,主要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员流动的自由度增大、现代企业经营范围的全国化甚至国际化,以及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化等因素有关,这些因素使“异地就医”形式多样化、内涵复杂化、人群集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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