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开始,江西省医改已进行了四年。6月13日,记者从江西省政府部门获悉,医改四年,江西省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了30%,到2015年江西省要争取个人卫生支出占比降至30%以下。同时,在推动医保异地就医工作中,今年10个设区市将实现在省城直刷医保卡即时结算,未来省内还将有更多城市实现双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医改四年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了30%
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在4所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又在13个县级公立医院启动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将探索开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共同构成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障网,即三张网 。城镇职工医保按8%左右的费率筹资;2013年城镇居民筹资成年人400(440)元、未成年人330元;新农合筹资340元。目前,江西省基本医保在制度上已实现参保全覆盖。其中,城镇医保参保人数1335.03万人,参保率95%;新农合3357.96万人,参合率98.56%。
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门诊就医、购药;门诊特殊慢性病不少于12种,省本级为39种,最高可报销到10万元。今后,江西省将探索开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同时,城镇职工医保有较好的住院医疗待遇。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分别为98%、95%、90%;2013年最高支付限额平均2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10万元。
城镇居民医保,也有个人账户,可用于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门诊就医、购药;门诊特殊慢性病不少于12种,最高可报销到1.5万元;目前,江西省已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将一些门诊大病、慢性病纳入保障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50%。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90%、75%、60%;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2万元,其中基本医保不低于6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为74.43%。
在城镇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方面,目前已实现赣州、九江、吉安、景德镇、抚州5个设区市参保人员到南昌单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今年将争取其余5个设区市人员在南昌单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届时,江西省10个设区市医保在南昌可以刷卡结算了。
在双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方面,从今年5月1日开始,南昌、九江实现双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还将开展其他省内双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
后年个人卫生支出占比降至30%以下
按照江西省医改安排,到2015年,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另外,全省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0/10万和10 以下。对参保(合)群众因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