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12月4日讯:问:我一个亲戚最近在单位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猝死,单位说他是自己得病死的,与单位无关,不属于工伤,请问我亲戚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如果是工伤他能够获得多少赔偿?
答: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你亲戚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而亡,应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具体标准为: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慰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上述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8844元×20=576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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