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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上调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最新政策

2016-04-2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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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 <p></p>答:一、一次性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照鉴定的级别进行相应的赔偿的,最高一级,最低十级;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br />问:河南省安阳滑县农村户口七级工伤一次性赔偿多少 <p></p>答:因工受伤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br />

4月25日讯: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省今年调高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额由去年的57.688万元提高到62.39万元。按照规定,今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工伤事故,将按照新标准进行补偿。

政策规定,职工因工作导致死亡、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因工死亡,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补偿。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6.7万人。工伤保险补偿待遇的提高不仅保障了工亡职工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也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额为31195元,对工亡发生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人员,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此数额的20倍,即62.39万元予以核定。

省人社厅要求,标准调整后,凡是2016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工伤事故,我省都将按照新标准进行补偿,调整前已经发放的将按新基数核定并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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