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出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策略研讨会”时表示,将通过深化医改为控烟助力,逐步把戒烟咨询和药物纳入基本医保。一石激起千层浪,医保制度是否应该为戒烟埋单,成为坊间热议的焦点。
控烟是个社会问题,帮助更多的人戒除烟瘾,无论如何都是一件有益社会的好事。但是,综合目前的戒烟医学水平和医保制度实施情形来看,戒烟成本是否应由医保来承担,很值得商榷。
关于戒烟,有这么一句据传是来自丘吉尔的冷幽默:“戒烟?太容易了,我都戒了200多次了!”生活中,戒烟“200多次”的没见过,经常声称“要戒烟”但每次总是坚持不了几天者,见过很多。
但戒烟说难归难,说易也易:经常见到,有些年轻人婚后为准备生育而戒烟戒酒,多数都很容易,至少是在连续几年的时间内“阶段性成功”;一些开始照顾孙辈的老烟民,很多也能成功地戒断烟瘾。这说明,烟瘾和真正的疾病还是有区别的,治愈疾病基本需要药物,戒除烟瘾却只要有意志力即可,而且基本上也只能依靠意志力。
按目前的医学水平,还没有哪一种药,可以真正让烟民药到瘾除。既然没有明确效果,即便烟瘾可以归于疾病之列,将其纳入医保也是一种浪费。
换个角度,从目前的医保制度实施情形来看,戒烟入医保也有过于奢侈之嫌。目前,虽然基本医保制度的覆盖面越来越广,然而保障程度却很低,除了报销率不高之外,还有很多病种未能列入。可以说,以保障范围和支付能力而论,我国的医保仍然很穷,时有捉襟见肘之虞,还不具备应付烟瘾的能力。用尚不富裕的全民医保钱,打着有利广大非吸烟者的招牌,给部分人群的坏习惯埋单,显然是有些说不过去的。
其实,要想控烟取得更好效果,所有针对个体的药物都是低效的,控烟更需要的是社会化的硬措施:严格公共场所的禁烟制度,严控公务招待的烟草消费,强制烟盒上印刷令人作呕的图片和更严厉的警示文字,强制烟草企业的软广告不出现在公共媒体上,切实做好电影电视节目中的控烟……这些,都远比戒烟进医保更有效。(作者为河北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