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境并不富裕的湟中县鲁沙尔镇白土牙合村村民马尔希来说,怎么也没想到“医保”会成为他的救命草。“现在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看病住院只要拿着参保本和发票,就可以报销了。这次住院一共花12000多元,通过‘先住院、后结算’,出院时报销,个人只缴了5000多元,负担轻多了。”由于高血压引发心脏病而住进青海省红十字医院的马尔希说。 44岁的湟中县甘河滩镇下营村村民莫彦明,2013年10月,因主动脉夹层破裂,住院花费医药费27万元,出院后,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共报销14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52%。前些日子,他又接受了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报销比例到了89%,自费不到5000元。“要不是省上有这么好的医保政策,这么重的病我一定是住不起医院的。”说起国家医保政策的好处,莫彦明像所有受益的患者一样,眼里闪烁着感激的泪花。
医保政策救活了像马尔希、莫彦明一样千千万万生命垂危的患者,使他们重新撑起了生命的风帆。
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将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在原510元的基础上提高4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人均提高20元、个人缴费人均提高20元,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550元。
再度上调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有效缓解了百姓“看病贵”的难题,为患者家庭减轻负担。同时,大病保险基金二次报销制度也大幅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也不断提高。个人负担少了,是基层百姓尤其是农村居民对我省不断提高医保保障水平的最大感受。
医疗保险让全民医保的覆盖步步为营的走向现实,人们对自己的身体越来越爱护,生病就医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医保的福音惠泽到每一个个体身上,大病重疾的就医不用说,小病小痛的也不用再咬着牙齿扛着了,医保的补贴政策给每一位民众减负减压,让大家“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