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普通工薪家庭来说,若家里有一个重病病人就会给家庭造成极大的压力;若这个家庭没有社会医疗保障,那则更是雪上加霜。对于一个月收入不到3000的尿毒症患者魏泰玉来说,若没有社会医疗保障,一个月5520元的透析费用都得自己承担,魏泰玉感慨地说:“如果没有医保,这日子肯定没法过。”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太原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单位已达到15000余户,总人数达140万人。全面覆盖的医疗保障网为太原市市民提供了“病有所医”的重要支撑。
“从我们的系统上看,她去年共发生透析费用和住院费用大概14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近9万元,大病报销约4万元。”针对魏泰玉去年一年的诊疗花费和报销情况,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结算科申奇志科长告诉记者,“如果她不参加大病医保,我们最多只能给她报销8万元,剩下的6万多元全部自己承担。”
“像魏泰玉这样的尿毒症患者每年的治疗费用都在十几万元,对普通家庭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年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太原时有发生。
而今,随着医保政策的实施,医保全覆盖工程的推行,太原医保覆盖人群已经从单一的国有企业职工发展到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市、区二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最初的40多个单位、不足5000人,发展到目前参保单位达到15000余户、140万人,年征收基金达到32亿元。这些都为医疗保险的平稳高效运行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过去十年,太原市医保取得了长促进步,仅大额疾病就达到了35种,报销比例也大幅提高,并实现了即时结算。十年间,太原市总的医疗保险待遇从12.4万元提高到40万元,在职职工统筹支付比例提高至82%、86%、90%;退休人员统筹支付比例提高至91%、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