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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

2012-03-0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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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快速推广,各地方也都出台了新政策。对此合肥市规定,市职工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为22万元。

合肥市劳动保障局昨天透露,目前该市职工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已经划定,一个年度内享受医保支付的最高额度为22万元。

劳动部门介绍,根据该市职工医保政策,“封顶线”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所有支付的最高限额,合肥目前规定为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专项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项线”)以上的费用,合肥医疗救助基金年支付限额为17万元。即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享受医保支付的最高额度为22万元。

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指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之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医疗费的一定额度,形象地说就是进入统筹基金开始支付的“门槛”。合肥规定,一个年度内,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院第一次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第三次及以后住院免收门槛费。

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是什么?劳动部门表示,住院医疗费用分为医保目录内和医保目录外费用两大块。医保目录外费用即自费费用,由个人承担,如空调费、伙食费等。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先承担“门槛费”和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的费用后,进入医保共付段,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摊。

不过,参保人员若因公(工)负伤、女职工生育;出国,赴港、澳、台地区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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