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收购医保药品,再提高价格出售,看似轻松的“生财之道”,却触犯了法律。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李明卫提起公诉。
去年年初,无业的李明卫想到做“药贩子”生意:低价回收药品,再提高价格、以低于市价转售,赚取中间差价。
他印了一批名片和小广告,写着“高价收药”字样,列出收购的药品名称,并附上手机号,到市区各医院、菜市场、商业街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四处发放。他收药的价格为原价的四五折左右。出售时,他加价10%。
不少市民为了套现,用医保卡到医院或药店购买李明卫指定的药品,然后低价卖给他。
除收购医保药品外,李明卫还向他人“收购”医保卡,用较低的折扣购买医保卡内的余额,再用“收购”来的医保卡购买医保药品,以此获利。
医保药物报销是国家给与百姓的利民政策,可以实现百姓更好的就医和看病,更进一步的提升国民就诊水平。如果对于国家的利好政策加以不当利用,可能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治,因此,在国家利好政策的背景下,需要合法合理的利用国家补贴政策,切勿触犯法律底线和道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