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保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2009年以来,连续四年被评为“四川省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和“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先后有4名工作人员荣获全市“政务服务标兵”,1名工作人员获得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10周年“十大服务明星”称号。近期还受邀作为全国《社会保险服务咨询服务规范》的起草制定单位之一参与相关工作。
陈发祥系原攀钢集团公司职工,退休后回原籍河南杞县长期居住,曾因肺部感染于2010年10月26—28日在河南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后因病情需要转往郑州大学附属医院继续治疗,11月11日出院后家属将在两家医院住院的资料通过管理单位(攀钢退休管理中心)交至市医保局,医保局经办人审核中发现报销资料不齐全,立即同管理单位经办人员联系,请病人家属完善手续再交单。
2011年8月,陈发祥的女儿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到市医保局政务窗口,由于攀钢集团公司建立了企业内部补充医疗保险,本来按程序该资料应先交攀钢退管中心备案后再由攀钢退管中心送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为避免其反复跑路,遂直接接收了资料并反复告诉她父亲应享受攀钢集团公司补充医保待遇,请回去后务必及时与攀钢退管中心取得联系。
2011年10月市医保局办结了陈的两笔医疗费用的报销,报销款如数打入指定账户。然而,由于陈发祥女儿的疏忽,没有及时与攀钢退管中心取得联系。时至今年4月初,陈的女儿因一直没有收到攀钢公司补充医保的报销款,专程从河南杞县到攀枝花要问个究竟。
攀钢公司退管中心经办人核查后答复,其父的这两笔费用报销没有通过他们办理,视同个人放弃补充医保报销。无赖之下,陈的女儿又来到市医保局政务窗口求助。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多时间,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仍然及时与攀钢退管中心取得联系,并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局领导迅速与攀钢退管中心负责人协商,在确认事情真实性的情况下,双方商定共同采取“变通”措施,由市医保局负责复印陈发祥在2010年两次住院及报销费用的相关资料,攀钢公司按内部补充医保政策给于报销。陈发祥及其亲属对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人性化、负责任的服务深感满意。
攀枝花市医保局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为员工制定守则,目的就是为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着想,感受到医保的惠民便民。这是需要全国的社保部门都需要学习的效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