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 7月1日起,宁德市直各参保单位将执行新的医保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10876元,最低不低于2175.2元。据了解,每年7月份医保缴费基数都会做常规性调整,今年缴费基数有所提高,其他政策并无变动。
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行政机关(包括非编人员)、事业单位(包括非编人员)、社会团体参保职工,国有关闭、破产及困难企业参保职工,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申报缴费基数统一为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不低于2175.2元,除这三类外的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按最高不超过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0876元,最低不低于2012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2606元基数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