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后医保还用交钱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规定年限。目前国家、省对缴费年限的统一规定尚未出台,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样,例如:武汉市的医保政策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看本人医疗保险已缴纳了多少年、是否符合那时政策要求的缴费年限,如缴费年限还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需按规定的标准补缴。
二、医保缴费年限没满怎么办?
1、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医保
办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的,须在退休之月办理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保费。否则将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中止医保关系。那么需要缴纳多少呢?不足年限的补缴标准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8%为一个年度的缴费额,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保费。
举个例子,老陈在办理退休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28年零4个月,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30年还差1年零8个月(20个月),他所在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人均缴费基数4775元。他就应按照4775元的8%作为一个月的补缴金额,即:一次性补缴4775×8%×20=7640元。
2、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在办理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相关手续后,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既可以选择继续按年缴纳医保费,也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的医保费。那么需要缴纳多少呢?
1、选择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医保费的,所需费用按一次性趸缴当月的缴费标准计算。2018年一次性结算剩余年限的缴费标准为一档3369.60元/年,二档7413.12元/年。
2、选择按年缴费的,须在每年的1月10日前按确定的档次足额存入当年的医保费用,确保医保待遇不受影响。2018年按年缴费标准为一档2520元/年,二档5544元/年,以后的缴费标准会随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并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