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中意人寿 投保年龄: 出生满7天至59周岁 保障利益
中意真心相伴年金保险(分红型)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养老年金 | 每月给付10万元 | 自您选择的养老年金起领日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将在每月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年金,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养老年金给付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2)被保险人年满 88 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24 时。 |
满期金 | 880万元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 8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24 时,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8倍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保险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以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1)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年金起领日之前身故, 我们将向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本合同随即终止:① 累计已付的本合同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② 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2)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年金起领日之后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未领取的生存金金额向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3000万元 | 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年金起领日之前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而身故,而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按2.3.2.1 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另外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最高不超过30万,本合同随即终止。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