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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大对离职人员的养老金发放

2012-06-0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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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是很多已经退休或者离职的老人的一个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因此,国家十分重视养老金的发放工作。日前,广东省表示将加大离职人员养老金发放的金额。

280万企业离退休职工每月加发养老金100元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广东省将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做出调整,不论是已退休人员还是今后才办理退休的人员都可享受到每月加发100元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9月25日下发《关于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从10月1日起广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做出调整,每人每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100元。

从今年1月起计发

具体实施办法为:2009年1月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从2009年1月起,按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2009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按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据了解,此次广东省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也是首次对过渡性养老金做出调整,体现出了“普惠性”和“公平性”的基本思路。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林应武解释说,目前全省各地养老金标准并不一致,都是以地级市作为统筹区。与粤东、粤西和粤北等不发达地区相比,珠三角的广州、珠海、深圳等地区基本养老金标准相对较高。

“比如广州市的企业离退休职工,下月起人均养老保险待遇将达到1957元,而在养老金标准最低的地区人均只有700元。”林应武告诉记者,此次改革后全省22个统筹区(含省直)将执行统一标准,“这就是说待遇水平越低受惠越大。对于广州的退休职工来说,此次调整收入只增加了5%左右,而对于那些养老金待遇低的地区,退休人员待遇提升幅度则高达14%以上。”

每年全省多支出32.8亿元

据了解,全省共有近280万企业离退休职工享受养老金待遇,《通知》下发后全省每年将增加32.8亿元的基本养老金支出,并且该项支出将随着企业退休人员的增加和基本养老金的年度调整而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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