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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可借鉴"名义账户制"

2017-11-2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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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制度的稳步不前以难以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要对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当前的需要。就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在京举行“名义账户制”研讨会,众位专家针对养老金制度要向名义账户制进行改革展开了热烈的探讨。

中国保险报/中保网讯【记者 朱艳霞】

10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在京举行“名义账户制”研讨会暨世界银行《养老金世界变革中的名义账户制》(中文版)发布式。与会专家就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选择与名义账户制的潜力进行了讨论,大家认为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可借鉴名义账户制。

据了解,所谓名义账户制,其核心是职工向个人账户缴费,但是该账户没有真金白银,资金被用于当期养老金给付。同时对职工缴费进行记录,并按照一个记账利率记录收益率。职工退休时,根据缴费记录和记账利率计算养老金待遇。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认为,名义账户制是“他山之石”,可以作为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路径之一。名义账户应尊重权利拥有关系,尊重权利的金融延展,尊重权利的跨期配置,一定要把它落实在起始点的制度设计当中。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部署做出了重要决定,核心要义就是从“做实账户”转向“名义账户”。实行名义账户制,不是废弃个人账户,而是改善个人账户,向社会统筹与名义账户相结合的方向改革。改革的基本取向在于通过扩大个人账户提高激励性。郑秉文强调,要健全激励机制,提倡多缴多得。

世界著名养老金专家、世界银行社会保护部前主任罗伯特·霍尔兹曼认为,名义账户制(以下称“NDC”)有五个优势特别适合中国国情:第一,NDC为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提供了一个最自然、系统化的改革路径;第二,NDC模式可将参保人既得养老金权益转入新制度中,便于将碎片化的养老金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制度,实现全国统筹;第三,NDC的便携性有利于农民工的权益积累,提高其参保积极性和制度公平性;第四,NDC有助于扩大覆盖面,增加缴费收入,以弥补降低缴费率导致的过渡性收支缺口;第五,NDC具有灵活性,可与社会养老金计划和完全积累式计划相结合,更好地实现养老金制度的多重目标。

在研讨会结束之后,世界银行《养老金世界变革中的名义账户制》一书也紧随其后发布,该书主编罗伯特·霍尔兹曼和爱德华·帕尔默在现场与大家进行了交流互动,并在最后对参与的人们进行了签名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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