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效应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平正义是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结束了运行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开启养老金“并轨”的改革步伐,这其中所体现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恰是“公平正义”。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改革促进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基本权利的保证、机会平等和按照贡献进行分配,更要实现社会的调剂。养老金的“并轨”改革,从长期看,既是国家通过公共政策调整让每个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都能体面的养老,同时也是借助改革弥补双轨鸿沟和促进社会调剂与公正,进而让养老金制度逐步回归公平。尤其是在改革的关键时期,并轨与否已成为关系到党的威望与执政基础、关系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普遍政治诉求是否得到有效回应。
“并轨”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免缴费”,而享受的退休金又远远高于普通企业退休金,而“并轨”后“一个统一”的改革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由此在形式上并为一轨,这种改革模式是弥合体制内与体制外巨大鸿沟的起点,也是积极应对体制内外两大群体在社会保障的落差方面引起的利益矛盾问题,对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资源分配结构进行重构,进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减压效应
伴随着人口结构的变迁,养老金支付存在压力是不争的事实。“并轨”将涉及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思路,养老金由原来的无需自己支付由财政统一支付转变为与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标准统一缴纳模式,从长远来看,这将增加养老金的储蓄额,从而减轻未来养老金亏空的风险。虽然具体操作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养老金依然是“三个池子”并存,但一个不可忽视的进步是已然将机关公务员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这与各国公务员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走向并轨的趋势一致,立足长远,这一改革将有利于整个社会保险体系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此外并轨改革的“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这五个同步塑造了不同的改革减压阀:第一个同步为改革减少阻力,避免机关与事业两个群体的恶性比照:第二个同步减少质疑,参照国外模式,构建年金制;第三个与第四个同步是减轻顾虑,确立与养老保险改革紧密关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形成养老待遇调整的合理增长机制;第五个同步是减少弯路,统一改革时间表,各地区改革齐头并进。
流动效应
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制度的碎片化、分割化,形成了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流动壁垒,影响着“流动者”的福利得失。根据并轨的改革思路,从制度形式上打破了制度分设、打通制度模式,打造制度上的公平,撤销了不同群体间的流动壁垒,保护着“流动者”的养老保障权益。并轨后,不同类型单位与各类岗位的基础养老金基本趋同,待遇的差别将主要体现在个人绩效(职业年金)与单位效益两个方面,个体贡献多少将于待遇直接相关,这一并轨的取向有利于在保障基础公平前提下,激发社会活力与积极性,促进全社会优质人才的流动。
当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上述公正效应、减压效应、流动效应的显现,既是万众期待的改革成效,同时也是下一步改革推进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