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养老金入市首先要做的就是信息公开

2015-11-200次浏览
小新客服
养老金入市一直是我们在探讨的话题,从数据上来看截止到2014年年底养老金的储存金已经达到了3.5万亿。人社部和财政部目前是通过研究讨论起草了一份管理办法,也就是养老金入市的管理方案,其中首要的就是对信息要公开。
新一站保险网()7月13日讯,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金存储已超3.5万亿元。长久以来,针对如何让这份庞大的“沉睡资金”保值增值的问题,众议纷纭。前不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新一站资管理办法》,拟将促使部分养老金流向股市。对此,您怎么看?

养老金入市须迈“三道坎”

消除人们对养老金入市的疑虑,不能止步于论证养老金入市的必要性,以及出台具体的投资管理办法,还应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制度安排,保障公众对养老金入市的知情权、收益权、监督权。简言之,养老金入市还须迈过“三道坎”。

首先是信息公开坎。养老金的所有人是公众,管理人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及地方政府。作为所有人,公众应当享有养老金的收入、支出、盈利、亏损等知情权,入市后,还会对相关信息披露提出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没有真正到位,收缴的养老金大部分掌控在市级、县级政府等2000多个独立的行政单位手中。谁来公开?怎么公开?养老金的分散管理与“碎片化”状态,可能造成信息公开的缺位和越位,导致口径不一、前后矛盾。

其次是法律坎。法治,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权力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有法律授权。在推动养老金入市进程中,政府部门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通过明晰养老金入市的权力清单和法律依据,保障入市全程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第三是安全坎。养老金入市必然受到市场风险的制约。在广东省千亿养老金入市首单中,社保基金理事会作出了“只赚不亏、旱涝保收”的承诺,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均明确禁止提供“保底”服务。如何保证养老金不蒸发、不贬值?如何在养老金的投资过程中将风险降到最低?

养老金的入市和管理是要受到特别的监管,同时在信息的公开程度也是要做好相关的工作,有关的监管部门做好的职责去保障养老金的安全。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