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个人无需缴纳社保,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一定的工资比例来缴纳,这样的比例在不断提高。由此带来的是,同样是退休,因为企业与事业的“身份”差异,退休工资会相差不少。
公务员的养老金高于普通职工不新鲜,在许多西方国家也如此。美国的平均养老金替代率51%,公务员也在70%到80%左右。但公务员不是吃白食,在职时同样要缴纳养老保险。美国公务员的养老保险,三分之一由企业和个人缴纳,三分之一由政府补助,三分之一靠投资收益。
尽早实行养老“并轨”,不仅仅事关社会公平,而且也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2012年全国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总规模已接近一千万。今后,公务员退休后所需要的养老金是一个不菲的数目,届时如何化解,恐怕无法回避。
“养老金双轨制”问题正在解决进程中。自2005年起,国家已连续六年七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关法律规定陆续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退休待遇差的产生是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不同所造成的。为缩短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差距,我国已经连续八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调整幅度达到10%。同时注重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倾斜,使他们的待遇水平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又有所增加。但根本的解决办法是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