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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代表关于“养老”的调研

2011-10-2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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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代表一项关于“本市养老服务情况”的专题调研显示,随着本市老龄化趋势提速,养老服务面临着区域倒挂、居家养老水平低等新问题,市人大调研组建议,大力发展基本养老服务,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逐步调整本市“9073”养老格局。

据10月24日报道:中心城区养老机构“一床难求”,郊区养老床位却空置8成多;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普涨,老人养老服务“购买力”变相“缩水”,就此,市人大调研组给出了解决的办法。

问题:老人享受服务时间“缩水”

调查显示,目前全市居家养老月服务人数25.2万人,享受政府居家养老补贴的人数13万人。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按属地化原则可申请获得每人每月300元-500元的服务补贴,这个标准自2009年以来未做调整。

一个养老服务的“算术题”是,享受居家养老补贴政策的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根据服务人员的小时报酬而定。例如,服务人员每小时最低工资11元,若老人每月享受500元补贴,按每月服务30天计算,老人每日享受的服务时间1.5小时。随着最低工作线的调整,服务人员每小时报酬相应调整,事实上就造成了老年人享受的服务时间不断减少。部分区县为保证老人享受的服务时间,由区财政出资给予补贴,却也容易造成地区性的差异。

另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中,一类是“万人就业”项目失业、协保人员,月均收入在1800元左右,一类是外来务工人员,收入也仅在1000-2000元之间,随着这批“4050”人员逐渐退休,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逐渐显现出紧张趋势。

对策:基本养老服务“广覆盖”

针对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市人大调研组提出,大力发展基本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财政投入,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卫生健康、精神文化等服务,尤其以困难老人群体为优先和重点,坚持低偿或无偿原则,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组还建议,进一步健全养老金保障制度,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一方面,扩大新参保人群的范围,将在沪工作生活的非户籍人员纳入本市养老基金缴费范畴,将缴纳“镇保”和“综合保险”人员逐步纳入“城保”范畴;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渠道和资金的管理方式,鼓励支持企业年金缴纳制度、配套实施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等,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相结合的多维养老保障体系。调研组还建议,对特殊人群实行养老金倾斜政策,提高企业退养人员、精简退职回乡人员的生活费标准。

问题:郊区养老床位普遍空置

“十一五”期间,本市通过民办公助的形式每年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2010年末,全市老年医疗机构共68家,养老床位9.78万张。2010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建设资金总投入12.76亿元,其中市、区财政投入资金占总金额的81.4%,社会力量投入占18.6%。

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中心城区养老床位“一床难求”,郊区的养老床位却“乏人问津”。例如,原卢湾区曾在郊区建造3所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全区总床位数的一半,但空置率一直居高不下,其中一所2008年在松江建立的机构,核定床位500张,实际入住老人78人,入住率仅为15.6%。

一份针对老年人入住郊区养老机构医院的问卷调查显示,当老人生活自理有困难时,仅10.3%的老人表示愿意入住养老院,其中也只有1/3的老人表示愿意入住郊区养老院,仅占全部被调查对象的3.5%。老人们主要担心家人探望不方便、郊区看病、购物和生活不便。

建议:政策优惠向郊区机构倾斜

随着今后10-20年老龄化高峰到来,老年人入住机构的需求将大大增加。调研组建议,大力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比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养老机构用地采用有偿方式供地,优先安排列入年度用地计划,对地价给予适当优惠。机构养老服务进一步以设施建设为重点,包括养老机构和老年护理医院建设等。

针对郊区养老机构普遍空置问题,调研组提出,交通、卫生等部门在轨道交通设计规划、医疗机构选址时,要考虑向郊区养老机构相对集中的地段倾斜,养老机构也要进一步提高医疗设备、照护服务、绿化环境等软硬件水平,吸引更多的老年人放心、安心入住。

调研组还提出,随着未来10至30年间本市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程度加剧,人口结构将发生巨大变化,“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的”9073”养老格局将难以适应社会养老需求,建议适量提高机构养老的比例,大力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比例,让众多老人享受到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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