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日前正式施行和《奉化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办法》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奉化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进入一个新的平台。这两个办法实现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三保合一”,做到了缴费标准、待遇标准、经办机构、操作和管理“五统一”,从而实现社会养老保障的城乡统筹。
据了解,“三保合一”模式在全国属创新之举,得到了省、市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把各类社会养老保障统一到一个平台,尽量缩小甚至调平各类保障人员缴费和待遇享受的差别,更好地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奉化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汪主任说,“三保合一”的模式是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后作出的探索,它以现行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政策为基本框架。按照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障费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并按银行同期1年期储蓄利率计息。养老保障金先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由社会保障风险基金或财政支付。而在参保人员未享受待遇前死亡的,将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全额退还个人账户本息。在享受待遇期间死亡的,将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对个别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经申请批准,允许分次缴费。在政策设计中,奉化还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丧葬费补贴,规定参保人员死亡时,发给1000元丧葬补贴费。“三保合一”政策受到城乡居民的普遍欢迎。
据奉化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目前该市有1.1万多人缴纳了养老保障金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其中绝大多数为老年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