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保险,又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地方政府为城镇建设中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的一项保障政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失去土地后面临收入不稳定等问题,为了保障这部分农民的权益,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通常情况下,失地农民失去原土地面积的20%至80%可以参保,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
缴费标准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照每年100元至800元不等的缴费档次,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二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政府会根据实际失地比例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全额失地时,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时,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通过失地保险制度,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养老保障问题,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后依然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为农民朋友们的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