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投保年龄: 28天至54岁 保障利益
平安乐享福年金保险(B)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养老保险金 | 11万元(30年);11万元*计算系数(20年) | 养老保险金有年领和月领两种方式,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领取方式:若您选择年领方式,自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被保险人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每年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至被保险人身故时结束,并按照您选择的保证给付期限保证给付。若您选择的保证给付期限为30年,每年给付的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10%。若您选择的保证给付期限为20年,每年给付的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10%×计算系数(见下表)。若您选择月领方式,自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被保险人每月到达本主险合同生效日在该月对应日仍生存,我们每月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至被保险人身故时结束,并按照您选择的保证给付期限保证给付。每月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按该保单年度年领养老保险金的8.5%确定。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限内身故,我们将保证给付期限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与已给付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受益人,本主险合同终止。若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则将此金额给付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如果您未选择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则以年领方式办理。 |
身故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取大者 |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本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若被保险人于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及之后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