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市审计局 近日,市审计局对马鞍山市1992年至2006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项目进行了回访,回访情况表明: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积极落实审计建议。
一是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渠道单一、政府未投入资金的问题,已出台了《马鞍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建立农民个人缴费,乡镇、村补贴,市、区财政补助的机制,扩大了基金筹资渠道,提高了农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是针对公平和效率不统一的问题,新农保暂行办法规定在参保农民自愿选择缴费档次的情况下,乡镇、村按缴费的10%予以补贴,市、区财政分别按缴费的15%予以补助,缴费和补助额都作为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
三是针对基金管理问题,制定了《马鞍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四是针对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办公电算化设备陈旧、人员素质水平不平衡的情况,积极协调区、乡镇政府改善农保工作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