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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新政

2012-04-13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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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大力发展,各地方也都积极响应。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让我国制度更贴近民情,广州市出台了新政策。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报告中获悉,目前广州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统一,国有集体单位按工资总额20%缴费,非公有制单位按工资总额12%缴费。广州市计划用3年到4年时间,逐步统一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市人社局在报告中介绍,今年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参保人数缴费补贴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就养老金支付压力增大的问题,人社局表示将采取两项措施应对。首先是准备调整单位缴费比例。据介绍,目前广州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统一,国有集体单位按工资总额20%缴费,非公有制单位按工资总额12%缴费。该差异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和本地人员的就业,也不利于执行目前实施的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办法。因此,广州市计划用3年到4年时间,逐步统一本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消除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办法对广州市基金收支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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