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讯:5月13日,热线001以《怎样补缴养老保险?》为题,报道了市民靳先生想补缴1991年至1997年期间的养老保险一事,有关一些细节,本报又进行了详细了解。
“文章中提到的‘市民补缴养老保险每天需要缴纳千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有误,不是千万分之五而是万分之五。补缴某一年度的养老保险,滞纳金需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一直计算到靳先生去社保所补缴养老保险的那一天为止。”市社保所一位工作人员说,比如,靳先生补缴1995年的养老保险,滞纳金从1996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补缴1996年的养老保险,滞纳金从1997年1月1日开始计算。
对于靳先生为什么只能补缴1995年至1997年的养老保险,该工作人员是这样解释的:2015年山西省人社厅出台的有关补缴养老保险的文件中指出:城镇企业的原固定工、城镇劳动合同制职工之外的其他用工,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可从1995年1月起补缴;1995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从本人参加工作之月起补缴。“靳先生没有提供个人档案供我们查看,我们根据靳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判断,靳先生可以补缴1995年至1997年期间的养老保险。”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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