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实现全体中国人民老有所养的最重要制度安排。此前,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已经有了制度安排,今年下半年开始试点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的制度体系最终形成,全体国民都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已渐进“深水区”,原有的矛盾还没有彻底解决,新的矛盾又在凸显,真正实现全体中国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
从规律上看,社会保障属于上升无止境的刚性需求。当制度安排严重缺失时,有一份基本保障是最突出的需求;当制度逐步健全后,提高待遇水平的需求会强烈起来,群体之间相互攀比将成为惯常现象;而对于有了相当保障的群体来说,更加便捷的服务需求将凸显出来。必须充分认识这种规律,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目前,较为突出的矛盾可以概括为4方面:
一是制度建设仍有缺失。譬如“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金省级统筹乃至全国统筹等。
二是城乡分割格局亟须改变。每年有1000多万农村人口转到城镇就业和定居,同时有上亿农民工在城乡间频繁流动,新农保制度也在迅速覆盖全国农村。这3个变化的因素,要求做好城乡间政策衔接,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三是利益关系调整难度不小。“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快完善社保体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这是第一重利益分配关系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第二重,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具体到养老保险待遇上,存在着机关与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同类退休人员、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就业人员等种种利益差别和攀比关系。平衡这些利益关系,不可能、也不应当简单地把各类群体的待遇标准拉平,而要按照中央关于“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努力实现规则公平,并在多次调节中逐步缩小相关群体之间不合理的差距。第三重,在同一群体中也存在着利益差别,如参保长短、缴费多少,还有改制中的老人与中人、中人与新人。处理这类关系,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基本原则,即使在普惠式的制度安排中,也应适当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引导和激励机制。
四是制度持续发展挑战严峻。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7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将达到15%左右。有学者测算,我国总人口抚养比在2015年前后突破50%,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机会窗口”将逐步关闭;即使严格控制养老金增长水平,2030年前后养老金支出总额也将以10万亿计。各种研究的成果还需深入论证,但总的判断方向是一致的,即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将在今后5—10年内对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面对这一严峻挑战:一是不怕,坚信只要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国任何时候都能养活自己的老年人,而且会让他们生活得越来越好;二是认真对待,从现在起,一分钟都不能耽误,抓紧进行制度、政策、资金安排的准备。
“十二五”时期,是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稳定、定型、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阶段。目前,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范围大幅扩展,待遇稳步提高,向着“人人享有、共享增长”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