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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理赔广州地铁事故遇难人员

2012-05-141次浏览
小新客服
广州地铁三号线施工时忽现不明气体,导致3名作业人员死亡。阳光人寿确认其为该公司投保客户,在接到报案后迅速完成了理赔调查及赔付手续,并于6月10日,将30万意外伤害保险金交付到客户家属手中。

据悉,2009年5月15日因突遇不明气体死亡的3名广州地铁三号线作业人员,已经被确认均为阳光人寿广东分公司的投保客户。阳光人寿在接到报案后已经迅速完成了理赔调查及赔付手续,并于6月10日,将30万意外伤害保险金交付到客户家属手中。

据阳光人寿广东分公司负责人苏桂祥介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投保人为该标段工程的施工人员,在阳光人寿广东分公司投保了建设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保额10万,意外医疗保险金额2万。事件发生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高度重视,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就成立了专项理赔服务小组,调查案情经过,核对理赔信息,最终快速结案,确保了理赔时效。

“让我们的服务成为客户选择阳光的理由!”是眼下阳光保险最流行的服务口号。成立于2008年5月的阳光人寿广东分公司,目前在广东省已经拥有了9家营业网点,其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和关爱客户,一方面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另一方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示阳光保险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树立保险行业勇担社会责任的形象。

据了解,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为30.1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实力强大,涉及行业广泛,股权结构合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拥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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