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财会〔2011〕1205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郎坤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阳光人寿〔2011〕162号)收悉。经审查,同意郎坤担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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