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核准谭宁任阳光人寿副总经理

2012-02-160次浏览
小新客服
谭宁任阳光人寿副总经理获批。

保监寿险〔2011〕1107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谭宁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2011〕174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谭宁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