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海平获批担任阳光财险总经理

2012-02-17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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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罗海平将任职阳光财险总经理。

保监产险〔2009〕898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罗海平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财险〔2009〕117号)收悉。经审核,罗海平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罗海平担任你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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