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7月5日公告,该公司拟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阳光保险集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新湖控股持有的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亿股股份(占总股本6.26%),转让价格为18.9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而关联交易标的阳光保险集团,目前拥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截止2013年末,阳光保险集团总资产1026亿元,同比增加185.8亿元,净资产108.7亿元,净利润1.11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129%。2013年合并后总保费收入371亿元,同比增长12.9%;投资收益率5.9%,高于行业0.87个百分点。由于新湖中宝与新湖控股皆由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而新湖中宝拥有新湖控股48%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标的股份价值19.14亿元,新湖控股以18.9亿元将标的股份转让给新湖中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