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劳动保障局近日下发通知,对儿童血友病的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予以明确。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我市出台2010年度惠民新政,进一步扩大了居民医保门规病种,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3个门规病种。其中在校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新增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成年居民新增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和系统性红斑狼疮。《通知》进一步将儿童血友病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予以明确,并定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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