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讯,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5.5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20.5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3万元。
解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7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33万元,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保障额度为40万元。
政策规定: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特检特治”个人自付比例由20%降低至10%。
解读: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如果进行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磁共振扫描、放射治疗等“特检特治”项目的检查和治疗,“特检特治”费用的自费部分由20%降低至10%。
政策规定: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下列医疗费可由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住院起付线、“特检特治”自付费用、乙类药品自付费用、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药准字类药品、中药饮片。
解读: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住院治疗,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住院起付线、“特检特治”自付费用、乙类药品自付费用、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医保药品目录外药准字类药品或中药饮片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政策规定:血友病纳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定点医疗机构应安排卫生部门批准的专业科室和具备血液病临床治疗资质的专业医护人员为血友病患者提供专业医疗服务,建立单独的门诊病历,留存备查。血友病鉴定标准执行临床标准,鉴定时间按照每周办理病种时间执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参照肾移植患者医疗费执行,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与其他门诊特殊疾病病种一致。血友病患者发生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最高支付1万元。
解读:临床诊断为血友病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患者,可到唐山市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门诊慢性病鉴定,血友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