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草案征求意见稿从多个方面着手,旨在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让广大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专家表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以法治方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大政方针之一。
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的制度机制,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工程,提高投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和创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知识产权的保护,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这一举措有望有效激发经济活力,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提供重要支撑。
此外,草案征求意见稿强调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防范不当立案、选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注重听取各类经济组织的意见建议,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多头执法等现象。
专家指出,草案征求意见稿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又加强规范引导,体现了立法内容的完整性,有望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