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在全州铺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普及,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问题。
为适应农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切实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2007年开始,全面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对于进一步研究、推广适合我州州情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各县市政府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建立新农保制度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列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政府补贴资金,确保新农保制度顺利实施。
2008年6月,和龙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他们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使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和龙市在全市各镇推广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把其列为市政府今年十件民生大事之一,政府补助资金147.8万元,目前,全市新农保累计参保人数达到1349人,收缴养老保险费661.5万元,为367名农民累计发放养老保险金32.8万元。和龙市和安图县已被省政府申报为新农保国家试点县市。
今年5月,龙井市政府出台了《龙井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法》。目前,龙井市政府已将30万元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并在智新镇龙海村办理参保119人,收缴养老保险金51万元,对符合条件可享受待遇的39位农民支付养老金1万元。
敦化市为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投入资金20万元,以额穆镇两个村为试点村,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年内将在全市铺开。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2008年以前,延吉、敦化、珲春三市就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参保105人,收缴养老保险费157.5万元,已为达到退休年龄的18名被征地农民累计发放养老金3.24万元。和龙市还对符合农民独女户养老保险的300人进行认定和登记,目前,参保146人,收缴养老保险费7.6万元,参保率为48.7%。
几年来,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着“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力争使农民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