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钦北区已于11月份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定为广西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4个试点县区之一,是钦州市唯一一个试点区,同时标志着钦北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正式启动,并且在明年全面铺开。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对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未满60周岁的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缴费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最低缴费年限15年。目前,钦北区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届时,该区11个乡镇10万左右年满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将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