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母婴保险有哪些?
适合孕妇的保险,第一个当然是生育保险了,剩余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立法,给予生育职工经济,物质上的帮助,是社会政策,这种主要就是为生育的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还有就是产假,医疗服务等一系列待遇,这样就能够保障女性职员在剩余期间的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
但是这里需要清楚的是,在女性就职期间,生育保险是要交满12个月之后才能够满足报销的条件,不过,在孩子出生的18个月内都是可以报销的,报销的同时需要再保。
但是地区不一样,生育保险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具体的还是要以当地的社保中心作为标准。
其次,就是孕妇可以投保的商业保险,这类的保险可以同时保障孕妇和宝宝,在保障上面,孕期疾病或者意外,像是宫外孕,恶性葡萄胎等,以及胎儿的先天性疾病,都是在保障范围之内的,而且除了这些之外,有些保险产品还会提供一些保险利益。
未出生宝宝新生儿保险怎么办理?
为未出生的宝宝办理新生儿保险,是要以妈妈的名义,在孕妈妈怀孕28周,就是7个月以上的胎儿就可以参保了,在参保的时候,是有临时个人编号的,一直到出生三个月之后会失效,在这个三个月内办理,可以确保婴儿在出生之后也能够享受到医保待遇。
如果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内发生门诊及住院,是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中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按实结算。
所以即使孩子没有出生,也是可以给孩子办理少儿医保的,在出生之后报销也是很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