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政策出台 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

2012-05-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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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政策的出台给农村群众看病节省了一大笔开销,解决了农村群众从前的看病难问题,到“十一五”期末,有关人士称医保基本已经全覆盖,但是医保制度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在医保推广方面,各个管理机构重复号召导致有的群众重复投保,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新的医改政策已经出台,今年的医保改革具有诸多亮点。据专家透露,在报销比例方面,今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比去年的120元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比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不低于5万元。

结束“小病扛,大病拖”的日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到“十一五”期末,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约4.2亿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8.3亿人,合计约12.5亿人,基本覆盖全民。

家住湖南省的张女士透露,她的母亲因患糖尿病,到当地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该医院属于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由于报销比例增加,张女士在结算时只支付了少部分钱,就解决了母亲住院的医疗费用,大大减轻了她的经济负担。

“这次我妈生病住了一个多星期的医院,花了6000多元钱,交押金的时候把‘蓝本’也一起交了上去,结算的时候报销了近5000多元,去年给我妈看这个病的时候只报销了50%,真是多亏了新的医改政策……”张女士不禁感慨。

“没有医保的时候,在农村生病,不管大小,都是一件挺闹心的事儿,小病就扛着,大病就拖着。”家住吉林农村,已年近70的许大爷深有感触地说,“现在医改的政策,国家越来越为农民着想,医药费能报销很大一部分,儿女给我们看病,负担也减轻了不少。”

医改举措更加便民

新的医改政策启动后,政府对医院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如果没有新的医改政策,老百姓的“看病难”问题依然会持续存在。从2011年开始,所有实施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都只能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这对于百姓而言,无异于一个巨大的福音。

与此同时,在2011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卫生部要求全国所有三级医院于2010年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2011年1月,来自湖北荆州的郑女士因患妇科肿瘤,到当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现在医院对病人照顾得特别周全,服务态度也很好,还给我安排了责任护士,会对我住院时的全程治疗全面负责。”郑女士对目前医院推出的优质服务感到满意。

对于百姓而言,此项改革直接提高了患者住院期间的治疗质量和住院环境,而这仅仅是新医改推出的便民举措之一。“临床路径诊疗”、“预约挂号”、“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等措施的推出,也令百姓充满了期待。

医疗改革任重道远

虽然绝大多数人拥有了医疗保险,但由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实行“自愿参保、大病统筹”,使约10%的人群最终选择了不参保。这10%的人,一部分是刚过低保线的居民,因为他们享受不到政策扶持。另外一部分是年轻人,认为自己身体好,不需要参保。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表示,今年的医保推进力度非常大,下一步,要推进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经办管理资源的整合。目前,经办机构多头管理,很多居民重复参保,导致公共资源巨大浪费。目前应该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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