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推进以来,湖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张“网”,提前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从湖南省卫生厅获悉,自2009年启动新一轮医改以来,湖南省通过加大对医改投入,不断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到今年11月底,湖南省全省参保(合)率已达到95%以上,提前实现了城乡医保“广覆盖”向“全覆盖”的目标。
广大农民能否充分享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决定了湖南医改工作的成功与否。湖南省卫生厅介绍,为了切实减轻患病农民的经济负担,湖南在提高农民参合率的同时,加大对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力度,这个省不仅在全国率先实现新农合农村大病儿童救治,还提高了7种农村高发重大疾病的保障比例。
同时,通过提高对城镇居民的医保补助力度,湖南省各级财政对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从2007年的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目前的200元,2012年还将提高到240元。同时,湖南省城镇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大幅提高,在保障住院医疗的基础上,逐步向门诊大病保障和普通门诊统筹延伸。
湖南将加快推进医疗保障的地区统筹、城乡统筹、多层次保障体系统筹;加强基层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满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业务经办需要的“大医保系统”全省联网,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