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开始,普通百姓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了。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在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工作,从2013年1月1日起,20类重大疾病首先纳入保障范围,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新型农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具体保障哪些人哪些疾病?它的报销比例和赔偿额度有多大?
新型农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具体保障哪些人和哪些疾病?
山东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对象为新农合参合居民。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合居民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以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判定标准。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符合诊疗规范的、治疗必需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由省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研究确定。
2013年,先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具体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新型农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补偿比例和限额是多少?
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2013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资金对20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具体补偿比例通过招标确定。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讲逐步提高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最大限度地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在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补偿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对贫困患者给予一定救助。做好新农合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在政策、技术、服务管理和费用结算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探索在统筹地区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与农村医疗救助统一服务平台,使贫困参合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新农合大病补偿和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