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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作为全国试点报销20种大病

2015-09-2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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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春市作为全国试点,率先增加了12类大病医保病种。12类病中包括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一型糖尿病、唇腭裂、甲亢。加上之前纳入其中的8类病种,共计为20个大病病种。
昨日,长春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王彦会表示,2012年,长春市作为全国试点,已率先启动了此项工作,今年该项工作将在全省铺开。

今年大病基金约2。74亿元

省卫生厅厅长隋殿军表示,2013年,计划各市、县财政按照5元/人的标准,省财政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建立大病救治基金,共计约2。74亿元,首先用于全省城乡低保人群和其他困难群众,同时作为大病救治风险资金。

去年长春试点报销20种大病

2010年,长春市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先以农村儿童先心病和急性白血病入手;2011年保障范围增加6个,病种共包括8类: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型精神病、耐药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对于这20种大病,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我们又对贫困患者的自付费用方面进行了报销补助。”王彦会说,对于这部分的报销是,新农合报销70%,民政部以医疗救助基金的形式再给予20%补偿,使得两者相加的报销比例达到90%。

王彦会说,长春市的试点工作开展的很好,今年全省将推广普及此项工作。“方案省里已经批复,目前正在选定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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