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湖北省就已正式开始进行新农合的医疗筹资计划,将每年度每个参保农民的缴费额提高到70元。
就目前情况来看,新农合仍然是农民缴少部分金额,政府补贴大部分的这种方式。最初实行新农合的时候,湖北省的农民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0元。十多年来,新农合筹资标准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也大幅提升,从20元/人提高到2013年的280元/人,筹资规模已经达到130余亿元。新农合保障水平和基金抗风险能力较以往明显增强,参合率达到99%以上。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也不断提高,住院平均实际补偿比从27.8%提高到56%以上,门诊统筹实际补偿比达到近50%,人均受益次数从1次增加到2.4次。
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巩固完善制度建设,2013年,湖北省通过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在全省范围启动实施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对参合患者住院自付合规费用给予不低于50%比例的报销;增加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至22种,新农合补偿水平不低于70%;出台门诊重症大病补偿规范,提高20种门诊重症报销比例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