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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大力督促新农合征收 为解决民生大计加把劲

2015-07-24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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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地区都在扎实推进新农合基金征收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三是严格考核监督。将新农合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每年的第四季度为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征收期,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海南省临高、白沙、海口、陵水等多个市县均已启动2014年新农合个人缴费征收工作。按照卫生部要求,2013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每人70元,但考虑到海南省的实际情况,2014年度海南省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统一为60元/人。

2012年,海南省参加新农合的人数达481.5255万,参合率为98.22%;2013年海南省参合人数达490万,参合率保持98%以上。按照本次新农合个人缴费征收的工作部署,海南省2014年新农合参合率,将继续稳定在95%以上。

新农合的参合范围:农村居民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在城镇上学其户口为农业户口的在校中小学生。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回农村居住的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农村常住人员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不得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复享受待遇。

2014年度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为60元/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市、县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等,个人参合费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范围。

部分市县公布征收起止时间表

从各市县合管办(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获悉,目前已有多市县启动新农合个人缴费征收工作,各地启动和截止时间不一。

临高县:该县今年预计参合人数32万人,该县卫生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9月1日至10月15日为新农合登记征收阶段,征收对象为持有临高县公安部门登记为农业户口的人员(含居住在城镇、在外地读书的学生及打工、经商的农业户口人员);及2009年前,已经确认为失地农转非且正在参合,并愿意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农业家庭户刚出生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幼儿及漏登户口的成员等。

屯昌县:该县2014年度新农合筹资征收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30日。

文昌市:该市将于国庆节后启动2014年新农合个人缴费征收,预计11月底完成征收。

澄迈县:该县9月份启动征收工作,计划11月30日完成新农合个人缴费征收,工作人员提醒参合者尽量在10月30日前完成登记缴费。

海口市:该市于8月初启动2014年新农合个人缴费征收,预计10月底完成征收工作。

温馨提醒:今年参合,直接关系到明年看病就医是否有保障,各市县合管办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尤其是在外务工且没有医保的朋友,及时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以免出现就医无保障的情况。

全省统一提高筹资标准和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参合对象原则上属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重点为农业户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要求各地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参合金的收缴及参合信息录入核准工作,巩固新农合参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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