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石家庄市卫生局获悉,石家庄市《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已经制定下发。与今年相比,2014年石家庄新农合筹资额度进一步提高,补偿力度更大。
2014年,石家庄市新农合每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不低于70元,较上年提高10元;财政对每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预计提高到320元,增加40元。根据补偿框架,参合农村居民个人一般住院补偿年封顶线由上年的9万元提高到10万元;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新农合定点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检查费可现场直接补偿;15种以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实行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为60%;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中医诊疗项目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新农合系列惠民举措将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