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方案已经出台,根据方案要求,8月底前出台统一的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整合期间不影响就医报销。
记者获悉,潍坊市公布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2月10日前,完成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移交工作;2月底前,机构编制部门明确机构、职能、编制等调整划转事项;3月15日前,完成新农合基金审计工作;3月20日前,县(市、区)以政府文件形式将整合工作落实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整合改造;8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今年年底完成制度整合并轨。
方案中明确提出,2014年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40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320元;2015年,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45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360元。在医保待遇方面还明确,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不低于70%。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保证整合期间城乡居民就医报销不受影响,新农合基金将随机构、人员同步划转,并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现状,在保证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抓紧搞好制度设计,在基金管理、参保缴费、待遇标准、保障范围、定点管理等方面统筹设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保证制度衔接的连续性、稳定性。
潍坊市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方案施行后,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